罗梦册:享誉中西法学界的爱国教育家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日期:2013-09-02 访问次数:2011

罗梦册(1906~1991),河南南召人,中国著名的法学家、教育家,二十世纪30年代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终身会员、四十年代当选为中央研究院研究员。
罗梦册1906年2月出生于南召县一个富裕家庭,有着良好的家庭教育。1927年,他考入国立开封第五中山大学(今河南大学)法科,师从杜元载、王毅斋两位先生,深受恩师赞赏。1931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1931年,罗梦册受聘担任河南大学附属高中主任,时年25岁,已有比较出色的组织管理才能。他在河南大学校长许心武先生的支持下,对附属高中的教学资源如师资、图书、仪器和设备等大力整顿和扩充,短期内使停办四年之久的附属高中顺利恢复,受到河南各界人士的热烈欢迎。是年暑假,附属高中招生,报考者逾5000人,从中择优录取220人。学生来自全省、全国各地,住宿、学习均在河南大学校园内,教师多数由教授、副教授以及能力较强的讲师兼任。因此,附属高中的教学质量很高,毕业生升人大学者在95%以上。原国家经委主任、物资部部长、中国人民大学校长袁宝华,原卫生部副部长李欣,原国家体委副主任张福垢,都是附属高中恢复后的第一届学生。
1932年,罗梦册考入国立北京师范大学攻读教育学硕士学位,师从余家菊先生,对国家主义概论,以及效法英国搞资产阶级民主、创造新的社会意识等,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1935年,他获得硕士学位后,又在河南大学考取河南省公派研究员到英国伦敦大学留学。在英学习、考察的4年间,罗梦册精于法律学及中外法制史研究,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30岁那年,他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终身会员,成为当时华人中最年轻的学会会员。
1939年,抗日战争进入最艰难的时期,罗梦册毅然放弃英国优厚的客座研究员待遇回到祖国,立志从事教育事业和政法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先后受聘担任国立政治大学、重庆中央大学和国立河南大学教授。1942年,罗梦册教授被选为国民第三届参政会参政员。1945年,国立河南大学迁回开封办学,时任南京中央政治学校教授、《主流》杂志主编的他回到母校就任国立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1948年,他当选为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河南大学搬迁苏州后,罗梦册教授于1949年3月辞去法学院院长职务,旅居香港。
罗梦册学术造诣精深,一生著作颇丰,尤以在河南大学执教5年期间的著作《现时代的意义》和二十世纪50年代的《福利宣言》、《孔子末王而王论》为代表作。有的受到学术界的极大关注,并在东南亚各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罗梦册教授还于1949年在香港创办了《主流》月刊杂志,并亲自撰写论文,从理论上唤起国人的信念,关注祖国的命运和前途。
新中国成立后,罗梦册又致力于香港的发展。1959年,应周恩来总理邀请回北京观光。多年来,他还积极参加河南大学香港校友的联谊活动,曾担任河南大学香港校友会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