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凡:公开宣讲马克思主义学说的进步教授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日期:2013-05-20 访问次数:2644

陈仲凡(1907~1977),又名陈嘉昆,字瑶庭,河南省汝南县人,著名教育学家。他一生追求进步,积极参加、支持学生运动,也因公开宣讲马克思主义学说,而付出了被开除、逮捕、解聘的代价,堪称进步教授。
陈仲凡幼读私塾,后考入河南省立汝南第六中学,1928年~1930年在河南大学预科学习,1930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陈仲凡在北大读哲学系时就对马克思主义产生浓厚的兴趣,在胡适的指导下,他研读了普列汉诺夫的史学论著及列宁的《国家与革命》,认为马克思主义学说是世界上最科学、最进步的学说。1932年,因参加学生运动被学校开除。1933年~1937年留学德国柏林大学,学习哲学,主修哲学史、康德哲学、黑格尔哲学。1937年获哲学硕士学位归国,历任西北联合大学、山西大学教授。
1940年~1947年,陈仲凡被聘担任河南大学文学院教授、教育系主任,主要教授《哲学概论》、《伦理学》、《教育哲学》等课程。在河南大学任教期间,陈仲凡公开对学生讲授马克思主义的相关学说,正如陈仲凡在其自传中所写:“1940年起到1947年止,我所教的各科,都是把我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的学说,作为每章每节每题目的结论。”在河南大学除正常进行教学外,他还参加了由郭海长等进步学生组织的各种读书会、墙报、油印刊物等革命活动。由于他公开讲授马克思主义,同进步师生交往甚密,1942年9月被国民党特务逮捕。面对囚禁和审讯,陈仲凡大义凌然地坚持个人的立场和态度。被营救出狱后,陈仲凡立即赶赴当时河南大学所在地——潭头,并于第二天开始为学生授课,并再次在课堂上对学生表明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的立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哲学,大学开有这门课程,我们能不教吗?孔子过去说有教无类,大学是不能搞思想禁锢的,否则就不称其为大学。”1947年,为对抗国民党统治,河南大学教师要求提高待遇而罢教、学生罢课,陈仲凡为进步学生作了《人权主义和民权主义》的讲演,部分学生被捕后,陈仲凡等人又去慰问被捕学生,最终被国民党当局以“曾充代表赴京呼吁改善待遇”、“正直敢言”之“理由”非法解聘。
被解聘后,陈仲凡到上海同济大学任教授,并于1949年6月被任命为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厅督学兼编研组长。1950年2月,受张静吾教授邀请,陈仲凡重新回到河南大学担任教育系教授,历任教育系主任、教育教研室主任。1956年~1958年当选开封市第二届人大代表。“文革”中,受到错误的审查和批斗。1977年11月病故,享年70岁。1979年5月,党和政府为其彻底平反。
在河南大学任教期间,陈仲凡教授以一个知识分子的担当,积极参加、支持学生运动,坚持学术自由的立场,同时还广泛开展学术研究,在教育学、哲学、唯物论与经验批判论、人权主义和民权主义等学科专业方面有较高的造诣,先后编撰出版《西欧哲学概论》、《教育问题》等论著,并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其编写的《中外教育史》教材也受到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