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大学校友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总会快递
100%加计扣除!支持高校开展基础研究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日期:2023-02-16 访问次数:6558

       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2022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2号公告),对支持高校开展基础研究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政策摘要

       文件规定“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出资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重点事项

与高校开展科研合作的企业要享受上述税收优惠,需注意以下两点:


1.企业出资基础研究应与高等学校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协议或合同中需明确资金用于基础研究领域。


2.企业和高等学校应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包括企业出资协议或合同、相关票据等。出资协议或合同、出资票据应包含出资方、接收方、出资用途(注明用于基础研究)、出资金额等信息。


知识小贴士

       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


       例如本次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支持高等学校等机构用于基础研究的研发费用可实行100%加计扣除,企业可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


       政策全文:《财务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


       操作指南: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

河南大学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6 地址: 中国·河南·开封·明伦街/金明大道

豫ICP备05002499号 豫公网安备 41020302000011号

联系电话: 0371-22196086 邮编: 475001/475004

河南大学网站工作室 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