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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校友联络员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日期:2013-05-21 访问次数:171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络与交流,培育、拓展校友资源,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在应届毕业生中选聘责任感强、具有一定协调能力的毕业生担任校友联络员。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河南大学校友联络员聘任办法》推荐校友联络员,并于2013年5月23日之前,将《河南大学校友联络员推荐表》汇总后报到校友工作办公室(东一斋302房间),电子表格发送至xyh@henu.edu.cn

 

附件:1.河南大学校友联络员聘任办法

      2.河南大学校友联络员推荐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联系人:陈哲  郑俊峰  电话:15003783103(办)  0378-2196086)

 


附件1

河南大学校友联络员聘任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友联络是校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络和交流使校友联络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富有成效,共同促进学校和校友的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校友联络员是指在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其他类别学生)中选拔、校友总会聘任、及时联系和收集本年级(专业)同学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和校友工作办公室联系并汇总校友信息的联络人员。

第三条  校友联络员在联系校友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收集的校友个人信息要征得校友本人同意。校友工作办公室对汇总的校友信息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校友信息安全。

 

第二章  校友联络员选聘条件

 

第四条  热爱母校,热心校友工作,乐于为学校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五条  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年级、学生会、校内社团)主要学生干部或组织过大型活动的优先。

第六条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七条  教学单位根据年级人数多少确定12名校友联络员。校友工作办公室向校友联络员颁发聘任证书。

 

第三章  校友联络员主要职责

 

第八条  促进校友与校友、校友与学校间的联络和交流,收集校友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校友工作办公室汇总相关信息。

第九条  负责本年级(专业)同学的信息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本年(专业)通讯录,并以电子版形式校友工作办公室反馈

第十条  积极参与学校和地方校友会组织的活动,协助校友工作办公室开展工作,积极组织级校友举办各类校友活动

第十一条  积极向校友总会创办的刊物和校友会网站投稿,关注校友取得的重要业绩,报道校友的优秀事迹

第十二条  关注母校发展,宣传校友会网站。

 

第四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由于工作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校友工作办公室将适当增补有关年级(专业)校友联络员。

第十四条  校友联络员可优先享有母校资源。

第十五条  被聘为校友联络员的,由校友工作办公室发放河南大学各地校友会通讯录和校友联络员通讯录。

第十六条  成绩较突出的校友联络员,校友工作办公室可推荐其成为河南大学地方校友会理事候选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河南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河南大学校友联络员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院

 

班 级

 

专    业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单位地址

 

邮 箱

 

手机/QQ

 

个人简介

 

学院推荐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校友工作办公室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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